事实上,孙俪刚出道时使用的正是本名“孙丽”,之后才将名字改为现在广为人知的“孙俪”。外界分析指出,虽然两个名字读音完全相同,但“俪”字比起“丽”更具古典气息与书卷感,提升辨识度与记忆点。不少网友得知后惊呼:“原来孙俪不是真名,误会了这么多年。”
据悉,演员署名原则上应使用法定姓名(即身份证上的本名),如须使用已形成广泛认知的艺名,必须采用“真名(艺名)”的规范格式,例如“孙凡清(宋祖儿)”,不得单独使用艺名、英文名或昵称。这一规定从片头、片尾到海报、预告片、通稿等所有宣传物料,均须统一执行。
该新规也规范使用“领衔主演”、“特别出演”和“出演”3类头衔,不得随意修改、增加其他名目(如“友情主演”、“重磅出演”等花式头衔一律取消)。片头署名仅允许出现“领衔主演”和“特别出演”两类,“出演”仅能出现在片尾大名单。
同类头衔下的演员,统一按照法定姓名的姓氏笔画由少至多排列(复姓按首字笔画计算,少数民族按身份证登记姓名的首个汉字笔画计算)。如笔画相同,则依次比较姓名第2个字、第3个字的笔画,直至形成唯一排序。
外界认为,新规最直接的目的,是破除影视行业长期存在的“撕番”乱象,引导从业者回归艺术创作本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