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联合交易所(港交所)的要约收购主要受《公司收购、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》(以下简称《收购守则》)及《上市规则》监管,由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(证监会)执行。以下从详细流程和核心要点两方面梳理,帮助理解要约收购的关键环节。
一、要约收购的详细流程
要约收购(Takeover Offer)通常因收购方持股达到或超过目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%而触发(强制要约),也可能由收购方自愿发起。流程可分为以下阶段:
1. 触发要约及前期准备
触发条件:
收购方通过购买、协议或其他方式,导致其或其一致行动人(Associates)持有目标公司已发行股份超过30%(或触及“30%门槛”的任何增量,如从29%增至30%),需向全体股东发出强制性全面要约(Mandatory General Offer)。
例外:若收购属于“豁免情形”(如继承、法院判决等非自愿取得),可申请豁免强制要约。
组建团队:
收购方需聘请财务顾问(通常为投行)、法律顾问及独立财务顾问(Independent Financial Advisor, IFA),为目标公司股东提供估值及公平性意见。目标公司亦可能聘请自己的财务顾问。
初步协商与文件准备:
收购方与目标公司董事会沟通,了解其立场(支持/反对)。同时准备要约文件(Offer Document),内容包括:
收购方背景、要约价格及支付方式;
要约条件(如接纳比例、监管审批等);
目标公司财务资料、业务前景;
独立财务顾问对要约价格是否公平合理的意见。
2. 要约公告与披露
强制公告:
触发30%持股门槛后,收购方需在下一个交易日开市前通过港交所披露易发布公告,声明已触发强制要约义务,并概述要约关键条款(如价格、条件)。
注:若未及时公告,可能面临证监会处罚(如罚款、禁止交易)。
要约文件寄发:
公告后,收购方需在21日内向目标公司全体股东寄送详细的要约文件(含独立财务顾问意见),并提交联交所及证监会备案。
3. 要约期与股东决策
要约期时长:
自要约文件寄发日起算,至少21个营业日(通常28-42天),可延长但不超过60个营业日(特殊情况经证监会批准可更长)。
关键节点:
要约期过半时,收购方需公告进展(如已接纳股份数量);
最后3个营业日为“不可撤销期”(股东一旦接纳不得撤回)。
目标公司董事会回应:
目标公司需在收到要约文件后14日内向股东发送回应文件,说明董事会对要约的意见(支持、反对或中立),并可推荐股东接受或拒绝要约。若反对,可能采取反收购措施(如增持、寻找白衣骑士)。
股东决策:
股东可选择接受要约(交出股份换取现金/证券)或拒绝(继续持有)。若接受比例未达最低要求,要约可能失效。
4. 要约结果处理
接纳比例达标:
若接受要约的股份超过目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90%(“最低接纳比例”),收购方可选择:
强制收购剩余股份:按要约价格收购未接纳股东的股份(《收购守则》允许),完成后目标公司可能退市(公众持股比例低于25%);
不强制收购:保留目标公司为上市公司(需维持公众持股要求)。
接纳比例未达标:
若要约失效(如接纳不足90%或未满足其他条件),收购方通常无法继续增持(否则可能触发新的强制要约)。
5. 结算与后续安排
资金支付:
收购方需在要约截止后10个营业日内支付已接纳股份的款项,联交所确认结算后完成股份过户。
退市(如适用):
若完成强制收购且公众持股比例低于25%,目标公司需向联交所申请退市,通常需股东特别决议通过。
二、核心要点解析
1. 触发条件与豁免
强制要约的核心触发线是“30%持股”,但需关注“一致行动人”的合并计算(包括关联方、一致行动协议方)。
豁免情形需向证监会申请(如通过继承取得、政府划转等非交易途径),获批难度较高。
2. 要约价格的公平性
要约价格需“充分反映股份价值”,通常不低于收购方在触发前6个月内的加权平均买入价,或目标公司近期市场价的溢价(实践中常溢价20%-50%)。
独立财务顾问需出具报告,证明价格对股东“公平合理”(Fair and Reasonable),这是股东决策的重要依据。
3. 股东权利保护
信息对称:目标公司及收购方需充分披露财务、业务信息,避免误导股东。
选择权保障:股东可自由决定是否接受要约,无强制约束(除非要约条件包含“特定比例接纳”)。
少数股东救济:若收购方滥用控制权损害小股东利益,小股东可提起法律诉讼(如派生诉讼)。
4. 监管与合规
信息披露:所有关键进展(如持股变动、要约条款调整)需实时通过港交所披露易公告,禁止内幕交易(如利用未公开信息买卖股份)。
审批要求:若涉及反垄断、行业监管(如金融、电信),需额外获得相关部门批准(如香港竞争事务委员会、内地监管部门)。
5. 时间与成本
流程耗时通常2-3个月(复杂案例可能更长),涉及财务顾问费、律师费、信息披露费用等,总成本可达数千万港元。
强制收购剩余股份需支付额外资金,且退市后目标公司失去公开融资渠道,可能影响估值。
总结
港交所要约收购以《收购守则》为核心,强调股东公平、信息透明和监管合规。收购方需重点关注触发条件、要约价格合理性及股东接纳比例;目标公司股东则需依赖独立财务顾问意见,权衡接受或拒绝的风险收益。整个流程需严格遵循披露要求,避免因违规引发监管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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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锋行链盟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